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顺利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出现同分,以专业知识主观题得分高低确定排序。体检由寿县中医医院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考察工作由寿县中医医院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主要对考察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可按照考试成绩,从顺利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寿县中医医院”和“寿县卫生局”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由寿县中医医院写出聘用报告,报经县医管办审查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与寿县中医医院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医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组织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寿县中医医院组织实施,县卫生局、县医管办全程监督,考试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本次有关招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寿县中医医院”和“寿县卫生局”网站进行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寿县中医医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县卫生局
县医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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