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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献金———法律规定:是指政党组织或候选人个人从本国公民及团体那里接受的政治捐款。政治捐款是民主政治中常态化的现象,定期举行竞选以及政党和候选人的日常政治活动都需要大量资金,单靠政党或候选人本身拥有的资产很难满足,必须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募集。但是,政治献金也为有经济实力的个人或集团用金钱影响政治运作提供了可乘之机,由此衍生了“金权政治”,因此很多国家都从法律上详尽地规范可政治献金,如美国的《联邦选举竞选法》、日本的《政治资金限制法》、韩国的《政治资金法》等等。
各国对政治献金规范化的相关法律规定,大体有这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捐款限制,为了避免政治献金的收授与利益输送或政治腐败牵连在一起,各国的立法对政治献金的提供者也进行了适当限制。二,捐款数额限制;三收支规定。
日本《政治献金限制法》所定义的政治捐款是指提供或支付的除党费、会费及偿还的债务以外的金钱、物品及其其他财产上的利益,财产上的收益不限于金钱和物品,凡是债务的免除、金钱物品的借贷、劳务的无偿提供等,对受赠者具有财产价值的一切都属于财产上的利益。
日本不少腐败案件是由媒体曝光,之后立即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日本负责调查涉嫌贪腐的部门是“特别搜查本部”,

日本有强大的的监察监督机构,并赋予其相当大的职权,且独立办案性能他国无法比拟。主要有立法机构(议会)、司法检察机构(检察厅)、行政监察机构(监察局)、专门会计组织(会计检察院)、反腐协调组织(政治伦理审查会)。此外,日本还有许多民间反腐败组织,政党之间的互相监督等都是日本反腐败的重要利器。下面举例看看日本“贪官”的最终下场。
1976年8月16日,日本检察厅以受托受贿罪和违反外汇管理法起诉前首相田中角荣。
1972年美国洛克希德公司生产的三星机种卖给日本全日空公司,经由日本丸红商社桧山广社长做中介,将5亿日元贿款送交首相田中。案情因1976年2月,在美国参议院举行听证会时被曝光,而田中首相已于1974年11月宣布辞职。可东京特别搜查部检察总长布施健亲自率队调查,于1976年7月27日将前首相田中角容抓捕。
2010年1月6日,日本最大在野党党首小泽一郎被东京地方检察院特别搜查本部传唤接受调查。小泽一郎为自己的政治团体“陆山会”建办公楼,有一笔4亿日元的购地款涉嫌企业不合规的“政治献金”捐款。同年5月11日,小泽一郎逼迫辞去党首职务。他的秘书大久保隆涉嫌非法接受西松建设公司累计3亿日元政治捐款被捕。
前首相小渊慧三之女小渊优之,曾经担任过安倍晋三内阁的经济产业大臣。被媒体揭发出使用50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300多万元)的政治献金买戏票和盒饭招待选区选民,有“购买选票、违反公职选举法”之嫌逼迫辞去内阁职务。
日本司法机构,民间团体,特别是“搜查本部”对政府官员借“政治献金”搞贪腐是真正的“零”容忍。特搜部的铁面检察官是百姓心目中的英雄。在2009年《读卖新闻》做过一次调查,日本青少年的三大偶像是,美国牛仔、未来世界的英雄和日本特搜部的检察官。

日本政治现金丑闻,是其政党政治的一大污点,也是必然产物。
许多学者,包括美驻日大使都认为:日本经济可以飞速发展,与日本政治机构在战后的行政效率与廉洁作风不可分割。
但20世纪70年代以后,日本政治现金丑闻频发,反向证明了学者们的判断过于片面。
1、历史回顾

70年代,有平民首相之称的田中角荣,被《文艺春秋》披露,田中家族炒卖土地,收买人心等,最终 “金权政治”成为使田中角荣被近辞职。
80年代后期,竹下登内阁,买卖利库路特公司股票,法务大臣长谷川峻、经济企划厅长原田宪引咎辞职,元老中曾根康弘被迫离开自民党。
90年代,宫泽喜一内阁,因为自民党前副总裁金丸信偷税漏税,造成自民党结束了55年的执政的局面。
2004年,民主党党首的小泽一郎,因其政治资金管理团体“陆山会”用约3.4亿日元购买了东京都世田谷区的一块地皮事件不断发酵,最终被迫辞去民主党党首职务长。
2011年,日本前外相、民主党成员前原诚司,因接受了京都一家经营烤肉店的旅日韩国女性5万日元(约合3000元人民币)政治献金,选择辞职,。
2012年,东京都知事猪濑直树,从德田虎雄的儿子德田毅手中接受了5000万日元现金,后东京地方检察院进入德州会强行搜查,最终猪濑直树将5000万日元还给了德州会。
2014年10月,日本女性经济产业大臣小渊优子,与法务大臣松岛绿先后,因涉嫌卷入政治献金丑闻引咎辞职。
2015年2月,日本农林水产大臣西川公也,因政治献金问题辞职。
……从上述这些事实可以看出,关于政治献金之类的丑闻,从来没有离开过日本政坛。
2、政治献金又是什么呢?
它是指党费外的涉外资金。由于日本的政治活动,特别是选举,需要大量经费支持,因此政党、政治家就会需要高额经费。如果党费不够,那么就需要通过募捐来填补。
3、法律也治不好的日本政坛顽疾
那么既然是募捐,就存在一个如何使用才合法?哪些又算违法等一系列问题。

其实早在1948年,日本就曾出台过一部《政治资金规正法》,其实目的是为了公开政治资金的收支以防止腐败。
它的最基本理念就是:政治离不开金钱,但是政治与金钱的关系必须保持正确。
在法典中规定了,企业禁止向政治家个人“献金”,但并不禁止企业或人个向政党以合法的方式和金额进行捐款。
同时,还规定这笔政治资金的整个使用流程,要尽可能放在阳光下,以便于国民对政党和政治家品格、守法情况,做出判断与选择。
在这部法典中,还明确规定了:直接将资金捐给政治人物个人,而不是按法律规定给他的后援会,这种不公布的捐款即为受贿。
由此可见,在日本已经从法律层面明显规定了,政治献金的正确打开方式。

可是就像它所制定的理念一些,政治与金钱是无法分割的。法律可以规定行为,却约束不了人性。
如今,随着日本政坛权钱交易方式的不断“升级”,因此它的内容也得到不断扩充,现在它已经是一部有了5万字的“大法”。
可是即便如此,政治献金丑闻却从未停止过。
钱即代表了欲望,政治不过是日本部分政治获取利益的变相手段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