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8年4月末,南特赦令签订。敕令保证不追究胡格诺战争中的一切行动,胡格诺派获得信仰自由,有权建造教堂和召集教务会议;在法律上享有公民的一切权利;在审讯新教徒时组成新旧教法官混合法庭;在政治上与天主教徒一样,新教徒有权担任各种官职和向国王进谏;在军事上允许胡格诺教徒保留一百多座城堡,拥有军队和武器。
然而,赦令遭到了两头不讨好的局面。新教徒们认为赦令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实质性的变化,而天主教徒则反对称国王向新教徒出让好处。新旧教法官混合法庭仅仅在少数城市,如波尔多,格勒诺布尔等。更多的城市,如巴黎,鲁昂,第戎,图卢兹,信仰新教的权利则依然被禁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