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就是没有搜到嘛 谁叫你匿名的啊 我晕啊闽南语系中的词语, 主要是指五岁以下的孩童, 现也可用于青少年, 若是用于形容成年人, 则有"装嫩"的含义."幼齿"的历史来源待查,这且留待台湾语言学家之考证.我们所关心的是它在这个社会现在的用法.可确定的是,近几年来"幼齿"已被嫖客广泛的用来指雏妓.(显然与某种嫖客的"偏好"有关).然後被社会上其他的人引申用来指生手,而进入了社会的主流.即现在这用法是从嫖客的语言转换而来的.在台湾如此蓬勃的色情文化下,会有这种名词产生当然是不足为奇,但是这种嫖客的语言会被转换,会以相当具有正当性的面貌出现,而上了报纸的标题,而被人们貌似无辜的自然地运用,这就不是在其他较正常的较文明的社会所常见的现象了. 在每一个文明的社会中,对於色情行业要如何管理会有不同的意见,甚至女性主义者之间对此也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大家都会反对雏妓的存在,大家都会赞同对未成年孩童的保护,大家更都会反对人口的买卖.任何一个仍要保持道德的正当性的社会,皆会如此.但这个社会并不是如此! 在台湾,虽然表面上人们会对以上的看法表示同意(或许 ),但是同时却能毫不大惊小怪的,毫不在意的,对人调侃说:"你真是个幼齿".当我们的报纸说我们的运动员幼齿时,当然他们并不是在说"我们的运动员就如雏妓一样的没有经验",而只是用其引申之意义,即幼弱的生手.但也正因为这是由雏妓之原意引申出来的,所以这用法才够刺激,才有人爱用. 在台湾的这种文化下,这种语言的转换,这种语言的引申,就这样发生了.在人们不自觉的情况下,这个社会就让这种嫖客的语言,这种代表残害孩童的行为的语言,不知觉地进入了社会的主流.不知不觉地,这个社会就如此这般的放弃了保持社会道德的正当性而不自知.不知不觉地,社会的主流在对这种语言作"正当"地运用时,它也同时美化了原来嫖客残害孩童的暴行. 可想见的,若在譬如美国这种社会中,如幼齿这种嫖客的语言是会在社会的一个角落流行.但这种语言无论是其原意或其引申用法,是不会被允许进入社会主流,而上了报纸的标题的.这倒不一定是说他们那个社会比较有道德,而是那个社会中的社会主流对於道德的正当性比较有自觉. 这问题当然是和台湾社会色情氾滥下,女性身体的物化被社会广泛接受有关.这方面暂且不在这里讨论.但这并不只是色情的问题.这里最令人不安的,是这社会在对如"幼齿"这种语言的"正当"性的运用上,所显现的对於残害孩童行为的容忍,并以这种容忍美化了嫖客的暴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