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事局的机构设置

(一)协助局领导对机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负责局务会及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

(三)起草工作安排、工作总结、领导讲话,起草或审核以局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

(四)负责文电处理、人事宣传、来信来访、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五)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

(六)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劳动、财务、固定资产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一)负责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宏观规划和调控措施。

(二)编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长期及年度计划。

(三)编制并核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计划。

(四)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及中省属驻保单位工资基金管理。

(五)编制并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计划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及统配人员计划。

(六)负责对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计划管理;负责全市人事统计工作。

录用聘用调配处

(一)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聘)用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指导全市国家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工作。

(三)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就业工作。

(四)承办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保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出入市的调配与部分指令性安置工作。

(五)负责政府系统部分单位人事档案的指导管理。 (一)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考核、奖励、惩戒、竞争上岗、非领导职务设置、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工作;

(二)负责市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申诉控告等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实施;

(三)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全市性行政奖励、表彰工作;

(四)承办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人员的审核工作;

(五)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决定任免的具体事项。 (一)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的培训,研究拟定全市国家公务员培训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指导协调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一)研究完善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具体政策。

(二)负责调动人员工资的核定,转业、退伍军人的工资确定,办理奖励晋级、浮动转固定工资、升降人员的工资核定。

(三)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保护、工龄计算、工时制度、假期待遇工作。

(四)指导、审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退职、因公死亡、因公伤残等级评定。

保定市人事局的机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