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北朝(公元420年—公元589年)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段分裂时期,由公元420年刘裕篡东晋建立南朝宋开始,至公元589年隋灭南朝陈为止。该时期上承东晋、五胡十六国,下接隋朝,南北两势虽然各有朝代更迭,但长期维持对峙,所以称为南北朝。南朝(公元420年—公元589年)包含宋、齐、梁、陈四朝;北朝(公元439年—公元589年)则包含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和北周五朝。
北齐(公元550年—577年),是中国南北朝时的北方王朝之一。550年(庚午年五月戊午日),由文宣帝高洋取代东魏建立,国号齐,建元天保,建都邺,史称北齐。历经文宣帝高洋、废帝高殷、孝昭帝高演、武成帝高湛、后主高纬、幼主高恒,共六帝。577年被宿敌北周消灭,享国二十八年。
北齐是一个地方性政权,继承了东魏所控制的地盘,占有今黄河下游流域的河北、河南、山东、山西以及苏北、皖北的广阔地区。同时与其并存的王朝有西魏、北周(取代西魏)、南朝梁、南朝陈等。 北齐天保三年(552年)以后,北击库莫奚、东北逐契丹、西北破柔然,西平山胡(属匈奴族),南取淮南,势力一直延伸到长江边,这时北齐的国力达到鼎盛。北齐的农业、盐铁业、瓷器制造业都相当发达,是同陈、北周鼎立的三个国家中最富庶的。北齐继续推行均田制,大体上与北魏相同,但也略有变化。例如,北齐取消了受倍田的规定,不过一夫一妇的实际受田数仍相当于倍田,北魏对奴婢受田没有限制。北齐则按官品限制在300人至60人之间。另外还规定了赋税。 北齐特别是其后期的统治者,自皇帝至各级官吏,多昏庸残暴,狗马鹰亦得加封官号,赋敛日重,徭役日繁,造成人力竭尽,府库空虚。阶级矛盾日趋尖锐,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更加表面化。 此外,魏收撰此时编写了魏书。
姓名 谥号 死因 在位年间
高洋 文宣帝 暴病昏醉而死 十年
高殷 废帝 被杀 不逾年
高演 孝昭帝 重病而死 二年
高湛 武成帝 病死 五年
高纬 灵炀帝(后主) 被北周所杀 十二年
高延宗 安德王 被北周所杀 不逾年
高恒 孝殇帝(幼主) 被处死 不逾年
北齐(550年—577年)是中国北朝时的王朝之一。550年(庚午年五月戊午日),由文宣帝高洋取代东魏建立,国号齐,建元天保,建都邺,史称北齐或后齐,以别于南齐。以皇室姓高,又称高齐。历经文宣帝高洋,废帝高殷,孝昭帝高演,武成帝高湛,后主高纬,幼主高恒六帝,577年被北周消灭,共享国二十八年。与北齐并存的王朝有西魏、北周(取代西魏)、梁、陈(取代梁,但只占有前者部分领土)等。
在地域上,北齐继承了东魏所控制的地盘,占有今黄河下游流域的河北、河南、山东、山西以及苏北、皖北的广阔地区。天保三年(552年,文宣帝高洋时的年号)以后,北齐北击库莫奚、东北逐契丹、西北破柔然,西平山胡(属匈奴族),南取淮南,势力一直延伸到长江边,这时北齐的国力达到鼎盛。
550年,高洋称帝后,命群臣议造齐律,直到武成帝河清三年(564年)完成,史称《北齐律》。其编撰的实际主持者是出身于渤海著名律学家封氏家族的封述,参议的还有封隆、崔暹、李洋、魏收等数十人。他们全面总结了汉魏以来历代王朝的立法经验,校正古今,锐意创新,省并篇名,务存清约,编定齐律12篇,949条。篇目依次为:名例、禁卫、婚户、擅兴、违制、诈伪、斗讼、贼盗、捕断、毁损、厩牧、杂律。它确立了“重罪十条”,为后来的“十恶”提供了范例。还确定了死、流、徒、鞭、杖五刑,为当时律典新的刑罚体系奠定了基础。它以“法令明审,科条简要”著称,隋唐律典均以其为蓝本。
此外,北齐实行均田制,其农业、盐铁业、瓷器制造业都相当发达,是同陈、北周鼎立的三个国家中最富庶的。
北齐是中国南北朝时的北方王朝之一,公元550年—577年。550年(庚午年五月戊午日),由文宣帝高洋取代东魏建立,国号齐,建元天保,建都邺,史称北齐。历经文宣帝高洋,废帝高殷,孝昭帝高演,武成帝高湛,后主高纬,幼主高恒六帝,577年被北周消灭,共享国二十八年。北齐是一个地方性政权,继承了东魏所控制的地盘,占有今黄河下游流域的河北、河南、山东、山西以及苏北、皖北的广阔地区。同时与其并存的王朝有西魏、北周(取代西魏)、南朝梁、南朝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