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文朝士刘廷式本田家,邻舍翁有一女,约与廷式为婚。后契阔①数年,廷式读书登科,归乡闾访邻翁。邻翁已死,女因病双瞽②,家极困饿。廷式使人申前好,而女子之家辞以病,仍以佣耕不敢姻士大夫③。廷式坚不可,曰:“与翁有约,岂可以翁死子疾而背之?”卒与成婚,闺门极雍睦④。 译文朝廷小官刘廷式原本是农民.邻居家的老翁有一个女儿,就和刘廷式定下婚约.后来分别数年,刘廷式读书在外,金榜题名,回家乡访问邻居的老翁.他的女儿因为疾病双目失明,家里饥贫交加.刘廷式让人诉说以前的好意(婚约),但是女子以自己有病推脱了,仍旧操持农务而不敢和士大夫结婚.刘廷式坚决认为不可,他说:"和老翁已经约定好的事,怎么能因为老翁的死和你的病就违背先前的婚约呢?"最后他和老翁的女儿成婚,家庭和睦幸福.
